在线成语词典

    

成语接龙

      成语故事   申请收录

在线成语大词典提供成语6万多条,且不断增加和修订中,是目前收录最多的在线成语大全。成语是汉语词汇中经过长期使用、锤炼而定型的固定短语,众人皆说,成之于语,故谓成语。成语是比词的含义更丰富而语法功能又相当于词的语言单位,而且富有深刻的思想内涵,简短精辟、易记易用。成语多为四字,亦有三字,五字甚至七字以上。在线成语大词典容量大、查询方便。可以发挥电脑与人脑相配合的搜索技巧,快速检索出需要的成语。并提供趣味的成语故事、成语游戏等,可帮助使用者提高成语水平,是查询和学习成语的首选。


成语推荐 神经纤维 恶缘恶业 同生死,共存亡 锣鼓喧天 万世之计 历精图治 若烹小鲜 

相关资料
定金与订金的区别

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,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。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,是预付款的一部分,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,不具有担保性质。合同履行的只作为抵充房款,不履行的也只能如数返还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:“当事人交付留置金、担保金、保证金、订约金、押金或者订金等,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,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”由此可见,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“订金”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,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。因此,购房者签字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要写错,否则到时后悔不迭。

在日常生活中,凡是预先付给的、作为成交保证的钱,既可以说“订金”也可以说“定金”。但在法律意义上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。“订金”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,不具备担保的性质;而“定金”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,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的一定数量的款项,具有担保作用和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。对于“订金”而言,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,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。换言之,“定金”具备法律效力,而“订金”不具备法律效力,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特别小心。

  原先的《现代汉语词典》把“定金”、“订金”作为一个词的两种写法,新近出版的第5版根据法律意义把它们区分了开来。



手机站 版权所有 在线成语词典 新华字典 (推荐使用“谷歌浏览器”,或兼容IE10以上内核的360等浏览器) 鲁ICP备20016477号